尊敬的电力客户: 国家发改委2024年2月8日颁布的第14号令《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根据以上规定,国网溧阳市供电公司梳理汇总出5户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用电且现场已无受电装置的电力用户,并在我公司各营业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具体明细见附件) 请上述用户于2024年10月23日前到城区供电营业厅(溧阳市昆仑街道北门东路166号)办理销户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3日后予以销户终止供电,账户内若有余额将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对此部分电费进行合法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后期有用电需求,须按照相关规定至我公司办理新装用电手续。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溧阳市供电分公司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序号 用户编号 用户名称 用电地址 1 3203505090212 溧阳东方水泥有限公司 溧阳市上黄镇周山村 2 3203505089822 溧阳市天虹电玉粉有限公司 溧阳市社渚镇河口村 3 3203505089331 溧阳市社渚乃雪五金加工厂 溧阳市社渚镇宜巷村 4 3203505100224 溧阳市军瑞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溧阳市社渚镇 5 3203505026691 溧阳市河心顺达活性炭厂 溧阳市社渚镇河心湖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