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推动政府出台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政策

发布日期: 2024-12-10 信息来源: 内网

近日,公司联合市发改委、公安局、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数据局等10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外破危险源处置职责和流程,持续推进政企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

我市境内共有特高压线路6条,通道总长度202.4公里,全省第一。今夏全省负荷高峰期间从淮安过境潮流约1559.7万千瓦,约占近全省区外受电3059.7万千瓦的51%,在极端恶劣天气频发的新形势下,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避免发生外力破坏,对于保障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显得尤为重要。为有效应对上述问题,公司领导专题向市委书记史志军汇报,提议组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小组,并与市发改委、资规局、住建局等部门商讨联合处置、行政审批等相关事宜,在全省率先推动政府出台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政策文件。

文件规范了树木、异物、施工类典型外破隐患处置流程及要求,强调各地应常态化开展树线矛盾日常治理;明确保护区内新种植高杆植物依法清理规定;各地审批部门在收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项目规划和施工作业申请时,应当会同属地电力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文件明确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外破危险源处置职责,细化梳理政府及供电企业职责分工,政企协同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制止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构建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广泛参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

文件畅通了应急处置机制,要求各县(区)应组织开展恶劣天气下倒伏树木清理,确保突发情况下社会各方协同有序、高效开展抢险作业;恶劣天气树线隐患已影响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下,公司可及时预先修剪、移植或砍伐。

文件指出,市发改部门负责对各县(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高质量跨越发展指标库中,压实各县(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协助供电公司做好电力设施保护隐患整治、沟通协调工作。

公司将不断扩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网络职能覆盖面,定期召开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梳理、分析电力设施周边隐患排查、处置情况,常态化推进电力设施保护防外破处置、协调工作,确保重大隐患管控到位、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可靠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审核:汪超 作者: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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