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周女士到连云港供电公司咨询,她之前和家人租房居住,最近想退租,可没想到房东在结清了未缴纳的水、电、气费用之后,竟然还要收300元的“阶梯电价”补偿费,她不知道这个补充电费是什么意思。连云港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除了到电表上抄个示数之外,一定要了解一下房子目前的用电状况,明确电费缴纳责任,避免引发矛盾。 据介绍,对于阶梯电价大家都知道,但是可能有疑问:既然阶梯电量是按月分配的,那阶梯电价为什么不能按月结算呢?连云港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电费按年结算其实是有利于用户的,因为居民用电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说,春、秋季节用电量相对较低,夏、冬季节用电量相对较高,只有按年结算,春、秋季节没用完的电量额度,才能留到夏、冬用电高峰季使用。“这就跟我们的手机流量一样,这个月用不完的流量还可以结转到下个月。”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二手房交易时也涉及阶梯电价清算,举个例子,如果你今年4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如果发现这套房子的阶梯电量消耗太多了,记得和原房主提前商量好,要不要清算用电阶梯,这样过户后,你将重新按月获得阶梯电量基数。当然二手房交易时,并不是一定要清算阶梯电价,只要买卖双方对此没有分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