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选取部分县乡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

我省昆山溧阳2个县级市及4个镇入选
发布日期: 2024-07-1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江苏2个县级市及4个镇入选名单,分别为昆山市、溧阳市,张家港市凤凰镇、盱眙县黄花塘镇、东台市东台镇、高邮市卸甲镇。

《通知》提出,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国家能源局决定选取33个县(县级市、县、自治县、旗)、74个乡(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国家能源局将结合推广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适时推动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