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地方标准《零碳园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实施。《指南》适用于指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工作,其他园区可参照执行。 《指南》指出,零碳园区是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指南》规定了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并从能效管理、能源系统构建、基础设施升级、绿色生产、循环经济发展、运营管理、绿色低碳创新等多个维度明确了零碳园区建设的具体要求。 《指南》提出,零碳园区建设主体需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况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且需满足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具备碳排放与能源统计核算能力等基本要求。园区建设过程中需遵循创新引领、系统谋划、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能源资源禀赋好的园区从全流程推动转型,统筹脱碳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关系,结合产业结构与地域特点有序实施。 《指南》将零碳园区建设指标分为三类:一类指标是必须达标的约束性指标,如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二类指标为重要参考性指标,如终端电气化率、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等;三类指标属于激励性指标,如电力需求响应能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等。在约束性指标方面,要求园区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75%,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90%。 零碳园区建设地方标准的出台,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了全流程操作路径,为推动全省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