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台政策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 2024-07-02

6月21日,国网淮安供电公司联合淮安市发改委、资规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的通知》正式出台。这是全省首个明确属地政府参与分布式光伏全过程管理的市级政策。

近年来,淮安地区分布式光伏持续爆发增长,2023年并网容量增速位列全省第一,户用光伏超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成为分布式光伏增长主力军。由于分布式光伏在施工建设和电网接入标准等方面缺乏有力政策支撑,陆续出现了私搭乱建及多电压等级设备倒送重超载等问题,导致该公司服务分布式光伏并网、保障配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等工作面临全新挑战。

为有效应对上述问题,淮安供电公司多次向当地政府汇报沟通,促请出台文件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经两轮意见征求工作,《通知》于6月21日正式出台。

《通知》细化了分布式光伏分类,将其分为户用自然人光伏、户用非自然人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为确保分布式光伏有效接入,《通知》提供了清晰易行的评判标准,明确各类发电项目总装机不宜超电网设备额定容量80%,不应超电网设备额定容量100%。同时,未取得供电公司接入意见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否则供电公司可暂缓接入服务,有效规范了项目的建设时序。

此外,《通知》明确,在分布式光伏接入的电网设备面临可开放容量不足等情况时,供电公司应保障“全部自用”和容量在8千瓦及以下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户用自然人光伏接入,可暂缓受理其他分布式光伏,充分体现政策的有序引导和民生保障特性。

以本项政策出台为契机,淮安供电公司将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优化调度运行方式,搭建分布式光伏管控平台,探索台区配储、台区互联等源网荷储智慧协同技术,提升服务分布式光伏接入和消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