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方案》提出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发布日期: 2025-01-17 信息来源: 江苏电力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至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据介绍,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全国灵活调节煤电规模超过6亿千瓦,跨省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超过3亿千瓦,抽水蓄能累计规模达到5591万千瓦,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断提升。但是,调节资源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我国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预计“十五五”时期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大幅增加电力系统的消纳压力。同时,部分新能源发展较快的省份消纳压力凸显。

《实施方案》明确了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等三方面的重点任务。高质量建设一批生态友好、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削峰填谷等多重作用,提升系统支撑调节能力。改造或建设一批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积极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主动调节能力。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对电力现货运行地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对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容量需求和容量价值,引导各类资源向电力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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