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数据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 所谓“碳足迹”,是指特定对象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特定对象可以是个体、组织、国家、产品等。碳足迹可以用来反映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提供参考。 《工作指引》要求,按照“急用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扩大标准供给,提升标准质量,同步开展碳足迹因子研究和测算工作。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修订,确保实现2027年前制定100项和2030年前制定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目标,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互认。 《工作指引》提出了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与现有产品碳足迹相关政策在内容上全面衔接,重点任务更细化、措施手段更聚焦,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品碳足迹标准编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