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新修订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行业怎么管、备案怎么办、项目怎么建、电网怎么接、运行怎么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管理办法》共七个章节、四十三条,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分类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涵盖了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体、电网企业等各方的职责要求,形成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持性、规范性管理体系。 《管理办法》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备案容量为交流侧容量,并细化了备案信息、合并备案、备案变更、建档立卡等要求,强调不得擅自增加备案文件要求,不得超出办理时限等。针对近年来“农户出屋顶、开发商出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仍以农户名义备案,导致企业与个人权责明显不对等,存在一定金融风险和安全等隐患,《管理办法》强调,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切实维护农户利益不受侵害。 《管理办法》明确了对电网企业的基本要求,包括并网申请、受理及答复,接入系统设计、受理及答复,投资界面划分,签订并网协议和并网投产等相关要求。《管理办法》要求,电网企业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制定差异化接入电网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