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

203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亿千瓦
发布日期: 2025-04-17 信息来源: 江苏电力报

日前,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举措》),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到203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

《若干政策举措》从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加速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七个方面,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

《若干政策举措》明确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的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加速能源供给低碳转型。推动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探索生物燃料掺烧、绿氨、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应用,促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持续下降。加快海上风电建设,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和老旧风机改造升级。拓宽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推动海上光伏规模化、立体式开发。稳步推进核能供热,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加快布局一批可持续燃料项目,积极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

二是全面推动能源消费绿色替代。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强化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探索绿氢炼化、氢冶炼。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逐步减少。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到2030年,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30%以上。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绿氢的市场机制。

三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融合互动”转变,加快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到2030年,规划建设20个左右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左右。落实新型储能价格扶持政策、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和清洁水电送苏落地电价机制,探索体现不同品质电能价值的电力市场体系。

《若干政策举措》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高标准推进省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到2030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可用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快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加快构建充(换)电站、加氢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开展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推进节能降碳增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审查,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鼓励推行“能效论英雄”“亩产论英雄”机制,多层次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电价制度。

《若干政策举措》鼓励开展碳普惠行动,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探索个人碳账户和碳积分激励机制。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可再生能源供热发电设备等下乡活动。贯彻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和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优化居民用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碳排放权、用水权等交易,鼓励绿电绿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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