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工信部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3.5亿辆,近5年产量年均增速为12%,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引导电动自行车用户户外充电,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措施。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既有利于引导用户在户外充电,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又能维护用户切身利益,减少充电费用支出。 让电动自行车用户对价格一目了然,是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关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两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严格明码标价,制定清晰、明确的收费标准。 但从实际运营情况看,目前部分地区还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不规范、充电费用偏高等问题。有些小区充电设施以小时为单位打包收取费用,未将服务费、电费分别计价,分别收取,违反价格法规定;还有消费者反映部分充电设施运营商不退还未使用的金额,部分默认勾选单次保障险,这些乱象都影响了群众户外充电的积极性。因此,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严格落实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充电刺客”。 此外,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确保政策落实。同时,鼓励运营企业开展多元化的市场竞争,让用户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更实惠的价格。例如,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的郎辛庄村,拥有1100多辆电动自行车,居民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成为困扰。相关部门采取增加充电车棚、调控充电费用等措施,在农村地区全面落实价格优惠机制——室外充电车棚每晚6点到次日早上8点,居民实付费用为1毛钱一度电,早上8点到晚上6点,居民实付费用为3毛钱一度电。给居民充电“减负”,也有助于居民形成良好充电习惯。 电动自行车虽小,却关系“大民生”,更考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引导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规范化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主动履行各自职责,落实“惠”的政策,研究“惠”的方式,关心“惠”的对象,着眼于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方面的痛点、难点,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