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办〔2017〕 1081 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简化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流程加快工程建设速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工作原则。主动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全环节适应市场、贴近客户的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机制。下放权限,由地市公司负责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工作,配套资金专款专用。简化流程, 配套电网项目实行打包管理、灵活调整。总控额度外新增项目由地市公司先实施、后备案。优化模式, 推行供电方案和初设一体化,统一配套电网工程出资界面, 优化物资供应方式, 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速度。 加强监管,实行总部、省公司“事后监管”,按照专业分工纵向监督、严格考核。 二、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 2. 提高配套电网物资供应效率。发挥仓储配送支撑作用,推行供应商寄存、实物储备和“协议库存”联合供应模式, 增加供应商寄存物资品类,制定合理储备定额, 在常用大宗物资(包括配变、 箱变、 电杆、 导线、 电缆及附件、 环网柜、 柱上开关等)实物储备的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实现储备物资 3 个工作日内配送到现场。依托物资调配机制,加强资源统筹,紧急项目采取项目调剂、 库存调拨等方式,满足现场需求。不属于依法公开招标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服务,采用年度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加大对供应商产品质量、 服务水平评价, 形成与招标采购的联动。 3. 明确业扩配套电网投资界面。坚持效率效益理念, 统筹考虑新增负荷、 投资效益、 增量配电网等情况, 合理确定电网投资界面。 对于省级及以上各类园区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电能替代项目,原则上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客户红线。对于容量大、负荷稳定的优质客户, 以及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范围的项目, 按照“一省一策”原则,由各省公司制订投资界面、竞争策略等相应办法。在保障客户用电需求的情况下, 优先采取公用线路供电方式, 节省公用变电站出线间隔及通道资源。适度超前启动配电网建设布点, 积极抢占管沟廊道资源。 全面取消客户业扩报装带电接火费。投资界面划分见附件 2。 4. 实行工程建设限时机制。对业扩配套电网工程,以及供电企业承揽的客户工程,由当地供电企业营销部门会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与客户签订契约,明确意向接电时间和双方责任界面。 按照客户意向接电时间, 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倒排工期,制订里程碑计划, 并与工程承建、物资供应单位签署责任状, 明确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与客户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具体办法由各省公司制订并报总部备案。统一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标准,推行标准化设计和标准化物料。 5. 加强配套电网项目过程管控。发挥供电服务指挥平台协调督办、 监控预警作用, 加快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速度。 将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包管理、 项目创建、 工程设计、 物资供应、 工程建设等纳入业扩全流程信息公开与实时管控平台进行管理,实现所有业务办理和时间节点的在线化和透明化,坚决杜绝线下流转。省公司运监中心、 营销部联合开展监控评价, 定期将分析报告报 6. 创新园区业扩项目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权限配置, 对于园区内 35 千伏及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由园区供电服务机构负责, 鼓励省公司结合地方竞争实际,进一步下放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权限。 按照资产全寿命周期最优原则, 综合考虑运维成本和投资效益, 加快接收园区存量客户专线资产,实现园区客户“直供到户 ”。 优化园区供电服务机构布点设置,建立适应各类园区 7. 建立投资后评价机制。坚持效率效益最优原则, 合理设置业扩配套电网工程考核评价指标。 实行投资后评估, 由公司总部组织省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 资金使用、 建设进度、 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考核评价,用于指导各单位下年度业扩配套电网工程投资安排。 四、 工作要求 2. 严格落实, 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周密部署,精心实施, 于 2018 年 1 月15 日前上报本单位实施方案。 2018 年 1 月 至 2 月, 总部发展、财务、运检、 营销、 基建、 物资、 人资、 企协等部门指导省公司完成系统权限、 作业流程、 评价体系等调整工作。 各部门、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统一部署, 制订里程碑计划并严格执行,以“钉钉子” 精神, 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往前推进, 一项一项抓好落实,避免走过场、走形式。 3. 鼓励创新, 持续完善提升。各单位要解放思想, 大胆探索 创新, 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积极推动业扩报装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并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引导客户全面应用“掌上电力” 等线上服务渠道, 确保高压客户线上办电率达到 90%以上,实现全环节线上流转。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难点、焦点问题,请及时向总部反映,总部将及时研究予以协调解决。 附件: 1.10 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2. 业扩配套电网工程投资界面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10 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是指为满足客户新装、 增容用电需求, 由供电企业负责投资建设、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配电网新建、 扩建及改造项目, 包括业扩接入引起的变压器、配电线路、 开闭所(站)、 环网柜、 变电站间隔扩建等公共电网新建或改造项目。 一、 需求编报 2. 省公司层面 3. 总部层面 二、项目包分解 三、项目立项 (一)专线客户 2. 可研批复后, 地市公司发展部、财务部、 运检部门负责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包内 ERP 项目创建。 (二)非专线客户 2. 初设完成后,地市公司发展部、财务部、运检部门负责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包内 ERP 项目创建。 四、物资供应 五、项目实施 (2)发展部负责按月 对项目 包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分析,由市公司发展部报省公司发展部备案。 2. 省公司层面 六、项目包额度调整 2. 省公司层面 3. 总部层面 七、总控额度外的新增项目 1. 地市公司层面 (2) 后备案: 可研及初设评审完成后, 由市公司发展部在2个工作日将评审意见上报省公司备案,作为省公司项目包额度调整的依据,并优先纳入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调整。 2. 省公司层面 八、评价考核 地市公司运监中心、营销部依托业扩全流程信息公开与实时管控平台, 结合供电服务指挥平台建设, 负责常态监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可研初设、 项目立项、 物资供应、 工程建设等全过程工作进度,每月发布监测评价报告, 并进行督促催办。 发展、财务、 运检、 建设、 物资等部门要明确业扩工作责任人, 负责统一对内协调内部资源, 对外做好协同配合, 可自行通过业扩全流程信息公开与实时管控平台查询工作进度,并对相关支撑单位进行督办。 2. 省公司层面 发展、财务、 运检、 基建、 物资等部门负责按照专业分工,指导地市公司解决问题、 督促加快工作进度, 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本专业指标体系、 定期考核; 人资部负责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 业扩配套电网工程投资界面标准 为适应售电侧放开、增量配电投资放开和输配电价改革 一、园区客户 二、其他专线电力客户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7 年 12 月 27 日印发
为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加快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速度,确保客户用电需求,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一、 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以提升地市公司适应市场竞争能力、加快业扩接电速度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全面建立权责对等、横向协同、层级管控、统一协调的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模式,加快工程建设速度,保障客户用电需求。
积极构建以地市公司为主体, 营销牵头、 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模式, 实现横向专业管理进一步集约、 纵向层级管控进一步下沉,以客户需求倒排工期,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速度,与客户工程同步建设、 同步投运, 快速响应和解决客户各类用电需求,不发生因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影响客户接电的情况。
1. 下放配套电网项目管理权限。 完善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包管理模式, 由地市公司营销部提出项目包资金需求总额, 由发展部结合实际情况优先纳入本单位综合计划建议并上报。在总部下达综合计划和预算后,省公司负责将项目包分解至地市公司,配套资金专款专用。下放管理权限,由地市公司规范开展项目管理和 工程建设全过程工作, 按照客户需求和可研初设一体化方式, 直接匹配单项工程, 不再上报省公司审批,同步调整省公司 ERP、规划计划、财务管控等系统权限至地市公司,畅通信息系统业务流转。对于超出 10 千伏及以下项目包额度、不超过 35 千伏及以下项目包额度的新增项目,由地市公司先实施、后备案,营销部组织发展部、财务部调整项目包预算额度,省公司定期抽查核对,核实后及时增补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包资金,实现项目管理在省公司层面由“事前审批”向“总额控制、事后监管”转变,引起的电网规划、 综合计划和预算调整不纳入考核。 具体流程见附件 1。
送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营销、 发展、 财务、 运检等部门负责纵向督导地市公司解决问题、 加快进度, 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本专业指标考核体系,人资部负责纳入地市公司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建立申诉渠道,对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建设延期的情况,经查属实,免于考核, 营销部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解释。 地市公司营销部负责协调催办,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发布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建设
进度,以及客户接入受限清单。 各级发展、 财务、 运检、 营销、物资等部门要明确业扩工作责任人,负责统一对内协调内部资源,对外做好协同配合。10 千伏业扩配套电网工程相关评价要求见附件 3。
发展的典型服务模式,由园区供电服务机构“一口 对外”,实行“一体化” 服务、“一站式” 接电。
1. 高度重视, 完善责任体系。 各省公司要充分认识加快办电速度的重要性,成立专门机构,各部门加强协同、 上下联动, 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组织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总部相关部门指导做好权限调整、 实物储备、 工程建设等工作, 营销部负责牵头制定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的优化方案和评价办法; 发展部负责指导省公司下放规划计划等系统权限;财务部负责指导省公司调整财务管控等系统权限; 运检部、 基建部负责指导制定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实施管理办法; 物资部负责指导省公司建立物资实物储备库, 制定实物储备、供应商履约的考核评价办法; 企协牵头负责将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纳入各专业对标评价体系, 人资部负责指导省公司纳入业绩指标; 运监中心负责指导省市运监中心对业扩配套电网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测。
3. 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及时限安排
2017 年 12 月 27 日
(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
1. 地市公司层面
每年总控目标建议上报前, 营销部、 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完成本地区下一年度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建设需求规模预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业扩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地市公司发展部将业扩配套电网建设需求规模, 纳入本单位投资计划建议, 统一上报省公司。 投资计划上报阶段按照需求打包上报, 不需逐项申报综合计划和预算。
在收到地市公司投资需求后, 营销部、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考虑全省业扩配套电网项目投资需求, 提出本单位业扩配套电网项目总控目标建议。 发展部将业扩配套电网建设需求规模,纳入本单位投资计划建议,统一上报总部。
发展部牵头, 财务部、 运检部、 营销部、 基建部配合, 统筹平衡, 提出 各省公司总控目 标建议, 经公司决策后, 纳入综合计划和预算。
在总部综合计划下达后 5 个工作日内, 省公司发展部会同财务、 运检、 营销等部门, 将业扩配套电网项目投资计划额度分解至地市公司。
地市公司是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立项实施的责任单位, 负责依据客户 用电需求, 将项目包细化分解, 逐项纳入计划, 由地市公司发展部、 财务部、 运检部在项目包资金额度内完成业扩配套电网工程 ERP 建项。
1. 地市公司营销部牵头,会同发展部、运检部确定供电方案后,发展部组织在 3 个工作日内(需办理规划手续的 15 个工作日内) 完成业扩配套工程可研编制及评审(含规划手续),运检部组织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设编制及评审。
1. 推行供电方案、初设一体化,不再单独编制可研报告。 地市公司营销部会同运检部在 7 个工作日内(需办理规划手续的15 个工作日内)共同完成初步设计(供电方案) 编制及评审。
ERP 系统建项完成后,项目管理部门在1 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资需求提报。 对于定额储备物资, 物资部门在收到物资需求计划后 3 个工作日内负责将所需设备及材料配送至现场。
1. 地市公司层面
(1) ERP 项目创建后, 地市公司运检、 基建部门按照公司建设管理程序组织实施,并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省公司发展部、财务部、运检部、营销部、基建部不定期组织对地市公司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1. 地市公司层面
营销部会同发展、 财务、 运检、 基建等部门依据潜在项目 储备、工程实施、资金包使用等情况,提出“项目包” 资金需求调 整建议。由市公司发展部在全市各县之间统筹平衡调配,将整体调整建议上报省公司发展部。
收到地市公司投资调整需求后, 营销部会同发展、财务、 运检等部门, 统筹考虑全省业扩配套电网项目 投资调整需求进行统一调配, 提出全省“项目包” 资金需求调整建议, 由发展部上报总部。
收到省公司投资调整需求后, 发展部会同营销部统筹平衡后纳入年度调整计划, 财务部负责调整预算。
对于超出项目包资金额度的新增业扩配套电网项目,按照“先实施、 后备案” 要求, 由地市公司先行组织实施, 再履行备案程序。
(1)先实施:在业扩配套工程可研及初设编制完成后,依托物资实物储备,地市公司先行实施。
收到市公司备案后,由省公司发展部、财务部统筹纳入综合计划和预算调整,并优先在各单位 35 千伏及以下投资额度内统筹平衡。
1. 地市公司层面
地市公司营销部负责牵头对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协调催办,采取门户网站、 公务邮件、 业扩全流程信息公开与实时管控平台等方式,每周发布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进度,以及客户接入受限清单。
省公司营销部牵头, 会同发展部、 财务部、 运检部、 运监中心联合开展对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进度、 紧急项目实施、 项目包额度调整等全过程工作进行监控评价,每月将评价分析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在总部相关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 定期对客户反馈、 市场竞争、 运营效益等工程建设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对推进不力的地市公司进行通报,对效率效益不足的地市公司严控配套电网工程投资额度。
势, 进一步优化客户业扩体验, 保障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现明确业扩配套电网工程出资建设界面如下:
客户红线外接入工程,以及园区新增变电所、开关(环网 ) 站所等共用配电设施,由公司出资建设。 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红线, 以红线内变电站的 10kV/20kV 间隔为分界点, 分界点( 包括10kV/20kV 间隔) 电源侧供电设施由公司投资建设, 负荷侧受电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对于变电站出线(220/110/35/10kV), 以电源变电站的出线构架( 或电缆线路的终端头) 为分界点。 客户专线工程, 原则上由客户自建,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 含出线间隔及二次保护设备)由公司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受电设施(含电缆终端头、 构架、引下线) 由客户投资建设。 对于容量大、负荷稳定的优质客户,以及有利于扩大公司市场范围的客户,一事一议, 其专线工程, 即负荷侧受电设施( 含电缆终端头) 以上部分, 也可由公司投资建设。示意图如下: